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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为快递行业立法,不送货上门可能被重罚!最高罚2000!

时间:2021/10/1 23:04:32  作者:证券时报  来源:证券时报  查看:7813  评论:0
内容摘要:快递业大省浙江率先为快递业发展立法。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条例》明确,快递运单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快递企业不得投递到末端服务设施、站点;未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应在投递前征求收件人...

快递业大省浙江率先为快递业发展立法。

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

《条例》明确,快递运单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快递企业不得投递到末端服务设施、站点;未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应在投递前征求收件人意见。未征求意见直接投递到末端设施、站点的,收件人在接到电话或信息后有权要求重新上门投递。未按运单上注明要求上门投递,或未按收件人电话、信息回复要求上门投递,由邮政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收件人不在约定的收件地址,收派人员通过电话无法联系时,应向收件人发送间隔不少于8小时的两次派件信息,自第二次发送信息后24小时内未得到回复的,快递企业可根据寄件人要求予以处理。收派人员不得将快件放在无人保管的地方。

对派件电动车通行和管理,《条例》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查验合格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核发专用号牌和行驶证。专用电动三轮车在指定位置挂专用号牌,实时定位监控装置与信息管理系统关联后,方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交管部门按非机动车实施管理。收派人员上岗前,快递企业应参照驾驶三轮摩托车相关要求,对其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考核,并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为保障快递员权益,《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应与从业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设区的市邮政管理机构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收派人员正常劳动时间内平均派送量、劳动强度等,制定单件最低派送费指引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电梯设施配套少、上门投递频次多等投递困难、效率低的区域,企业应提高收派人员平均派费。

据统计,2020年浙江省快递业务量已近180亿件,相比2008年增长了180倍,已占全球快递业务总量的12%多、全国的21.5%,占长三角三省一市快递业务总量的58.9%,在长三角区域具有绝对的引领地位,全年支撑全省实物商品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2.2万亿元,拉动农产品销售超1500亿元,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每年吸纳就业占新增就业总人数2%以上。

618快递外卖负面信息超6万条

不送货上门成吐槽焦点

6月25日,中消协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称在监测期内,共收集快递、外卖配送类负面信息63043条,负面信息在6月2日出现峰值。报告显示消费者吐槽较多的配送类问题主要有:不送货上门、乡村取件加收快递费等问题。

中消协认为,部分电商平台对让促销期间产品与服务从“送出去”到“接过来”的全链条、全环节服务品控监督追踪意识和方式方法必须不断改变。配送是网购、外卖等互联网消费的最后一公里。某种程度上来说,快递员、外卖配送员是商品与服务和消费者“见面对话”的“窗口”和“前哨”,其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客户消费体验。送货不上门、擅放快递柜等问题虽多次明令禁止,但仍被诸多消费者频频吐槽。另一方面,线上商品的集中大促期间,下单付款收货的消费行为模式或许不会改变,但因商品品类、体量不同,消费者在线时间与接收地址等因素带来的消费者收受的线下场景却可能会发生改变。无论是平台商家,还是投递网络,都不能只注重向“送出去”要效率,而无视与用户“接过来”的感受同进退。不能只注重上游供给端的渠道完善,而忽略下游消费端更多、更细、更复杂的投递链条的有效畅通及其映射出的品牌温度。

A股快递公司8月成绩出炉

9月17日,A股快递公司顺丰、韵达、圆通和申通发布今年8月的成绩单。

从8月经营简报来看,顺丰、韵达、圆通和申通的营收分别为149.68亿元、31.28亿元、29.36亿元、17.80亿元,业务量方面,韵达以15.25亿票领先,顺丰、圆通、申通的业务量分别为8.68亿票、13.8亿票、9.14亿票。

从综合实力来看,“快递一哥”顺丰依旧遥遥领先。顺丰8月公司营收149.68亿元,同比增长27.12%,其中速运物流业务收入138.71亿元,同比增长24.33%;完成业务量8.68亿票,同比增长33.13%;速运物流业务单票收入为15.98元,同比下降6.6%。

综合1-8月的经营情况,顺丰今年前8个月完成业务量68.50亿票,营收已达1173亿元。

快递价格战趋缓

A股四家快递公司披露的8月份经营数据还显示,8月快递企业价格企稳回升,快递价格战已阶段性趋缓。

其中,顺丰控股8月速运物流业务收入138.71亿元,同比增长24.33%;完成业务量8.68亿票,同比增长33.13%;速运物流业务单票收入为15.98元,同比下降6.60%。

韵达股份8月快递服务业务收入31.28亿元,同比增长15.34%;完成业务量15.25亿票,同比增长18.95%;快递服务单票收入2.05元,同比下降3.30%。

圆通速递8月快递产品收入29.36亿元,同比增长28.64%;完成业务量13.80亿票,同比增长27.32%;快递产品单票收入2.13元,同比增长1.03%。

申通快递8月快递服务业务收入17.80亿元,同比增长7.18%;完成业务量9.14亿票,同比增长15.89%;快递服务单票收入1.95元,同比下降7.58%。

从各家快递企业单票业务收入来看,均有企稳回升迹象,圆通单价改善明显。具体来看,顺丰8月快递单价同比下降6.6%,但环比0.13%;圆通同比提升0.95%,环比提升5.45%;韵达同比下降3.3%,环比提升0.49%;申通同比下降7.58%,环比下降1.02%。

总体来看,通达系8月单价同比降幅均收窄,其中韵达单价连续两个月环比回升,圆通单价实现自2019年以来的首次同比转正,环比7月单价提升0.11元。

6家快递公司集体上调派费

8月27日晚间,中通快递率先宣布“快递派费上涨”。随后28日,圆通、申通、百世、韵达、极兔陆续发布派费上涨消息。仅一天时间,6家快递公司一致宣布自9月1日起,全网末端派费每票上涨0.1元。快递公司上涨派费理由亦基本一致,是为响应国家此前出台的行业意见号召,落实和保障快递小哥权益。

对此,国家邮政局表示予以支持和肯定。部分快递企业宣布上调末端派费,正是贯彻落实七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切实保障快递小哥合理收入水平的务实举措,体现了企业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积极态度。国家邮政局同时强调,坚决反对企业“一边增加派费、一边增加罚款”。

今年4月至今,监管部门陆续出台措施对快递行业无序竞争进行指导和管制。4月初,浙江省义乌市邮政管理局对低价倾销的百世快递和极兔快递进行处罚。

4月下旬,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同期,浙江省义乌市邮政管理局规定当地快递企业的快递价格不得低于1.4元/票。

6月下旬,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后不久,四通一达和极兔六大快递公司不约而同宣布上调全网派费0.1元/票,切实维护保障广大快递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