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离奇!男子突然多了一辆车:谁在害我?
离奇!男子突然多了一辆车:谁在害我?
前几天
浙江杭州的毛先生
突然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一封信
说他名下的一辆电动车
发生了交通事故
毛先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毛先生觉得很冤枉
他是有一辆电动车
但从来没发生过交通事故
怎么会莫名其妙收到法院的信件呢
毛先生仔细一查吓了一跳
名下多了一辆电动车
莫名成了被告方
毛先生家住杭州九堡,前几天,他突然收到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一封信件。
毛先生
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没有犯过罪,也没做过违法的事,我迫不及待就打开了,里面是病人的清单、我的起诉状、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些东西。
法院寄来的这些材料显示,这是一起电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今年6月5日,在杭州上塘路118号,杨某和周某分别驾驶电动车,发生了碰撞,其中杨某为全责方,周某为无责方。事后,无责方周某锁骨骨折住院治疗,要求全责方杨某赔偿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多元,双方协商未果,周某就将杨某起诉到了法院,而毛先生作为肇事车辆的车主,被连带起诉了。
毛先生
我当时心里很气愤,我身份证没丢,也没有撞过人,车也没有借给别人骑,怎么会有这个事?
为了弄清楚情况,毛先生到交警部门查询,发现自己名下确实多了一辆电动车。
毛先生说,这辆车的登记信息上,除了车主姓名和身份证是他的,其他预留信息,比如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都跟他毫无关系。登记信息还显示,当时是一个姓郑的受托人,帮毛先生办理了这个车牌。但毛先生表示,他并不认识这位受托人,也没有买过这辆电动车。
毛先生名下多出来的这辆电动车,正是交通事故中的全责车辆,因此,毛先生作为车主,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当时驾驶这辆电动车的杨先生。
面对记者提出的疑问,对方始终保持沉默,随后就挂断了电话,记者尝试再次拨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毛先生说,对方一直都是这个态度。
不过,毛先生说,他第一次和这位杨先生联系时,对方承认了冒用身份信息的事情,毛先生向我们提供了当时的录音。
毛先生
他现在躲避,我作为电瓶车的车主起连带责任,这个我不愿意赔的,并且还要还我清白,对我名誉各方面都很大的影响。
上牌点注销,过程无法还原
当事人是否需要担责?
毛先生说,他的电动车是2019年2月28日购买的,当时他把身份证给电动车商行的老板,并一起到杭州德南电动车上牌点上牌,而多出来的这辆车也是在这个地方上的牌,中间只间隔了9天。他怀疑,是购买电动车的车行把他信息泄露了。
于是,记者陪同毛先生来到了他当时购买电动车的地方,询问当时的上牌细节。
雅迪电动车杭州九堡店 老板
要本人上牌的,我带他到车管所去,上完牌,他的资料全部都给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就直接被车管所收去了。
那么,会不会是杭州德南电动车上牌点泄露了毛先生的个人信息呢?记者和毛先生前往这个上牌点,可是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汽修店。
据附近的商户透露,杭州德南电动车上牌点之前是私人经营的,两年前就关门了,也无法联系上相关工作人员。
由于上牌点已经不在,关于当时的很多细节无从考证。不过,这辆电动车在去年5月份,经历过一次换牌,换牌点是杭州交警武林中队。毛先生提出质疑,为什么换牌的时候,他本人也毫不知情。
随后,记者又陪同毛先生来到杭州交警武林中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他们是进行了统一的电子牌照更换,当时还不需要车主本人到场,因此没能发现这个问题。不过从今年10月份开始,政策规定,换牌也必须车主本人到场,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目前,关于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一事,毛先生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已经立案。关于法院的事故纠纷一案,律师表示,只要毛先生能够证明自己对车辆登记并不知情,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吴迪
这辆车当时办理登记的相关资料要调取出来,要确认不是他本人办理,比如笔迹不同,如果能证明他对于车子整个购买登记、给他人使用都是不知情的话,他就不需要承担责任。